根據《管理辦法》,過程性考核包括四、六、八年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的統測和八年級的體育與健康知識的機考。其中,四、六、八年級第一學期進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統測,八年級第二學期進行體育與健康知識測試,采用機考形式。過程性考核結果與九年級體育現場考試成績合并后,計入學生中考總成績。
《管理辦法》明確, 體育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體育比賽、體育家庭作業、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的普測、抽測和現場考試,以及學生日運動負荷監測等環節,是過程性考核的基礎和延伸,要圍繞過程性管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要求,做好相應工作的組織管理。
殘疾學生、傷、病學生、外埠回京學生、其他情況等特殊考生的過程性考核成績,嚴格按照《北京市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方案》及時進行認定和錄入。各區教委要指導中小學校做好考核前學生身份識別、考試通知和政策解讀等基礎性工作,除《北京市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考核評價方案》中明確的殘疾學生、傷、病學生、外埠回京學生外,確保學生應考盡考。
同時,北京市教委將各區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全員體育比賽成績、視力不良檢出率、近視率進行通報,相關結果作為各區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參考。鼓勵和支持各區、各中小學校探索建立將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納入先進班集體評選、班主任工作考評等內部評價體系。(總臺央視記者 潘虹旭)